全国康复医疗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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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06-09

  2012年3月21日,全国康复医疗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这是卫生部首次召开的专门研究、部署康复医疗管理与发展的工作会议。会议深入贯彻“十二五”时期卫生重点工作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要求,落实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总结我国康复医疗工作取得的成绩,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统一思想,对“十二五”期间全国康复医疗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马晓伟说,改革开放以来康复医疗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绩显著。目前,我国康复医疗机构和康复专业人员队伍发展迅速,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初具规模。康复医疗服务手段和内容不断丰富,康复医疗管理架构政策架构基本建立。

  马晓伟指出,康复医疗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发展康复医疗工作面临着三个有利条件:一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日益重视康复医疗服务。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均对发展康复医疗提出要求。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催生康复服务需求。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老龄化进程日益加速,康复医疗服务需求巨大,康复产业发展前景可观。三是,公立医院改革为加强康复医疗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马晓伟要求要紧紧抓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集中精力,凝聚智慧,加快发展,完成好以下几方面任务:

  第一,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要明确不同层级康复机构的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科学规划,康复医疗机构分工协作,落实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建立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院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康复医疗服务领域。

  第二,规范机构建设和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卫生部已陆续出台了包括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和康复医院在内的机构建设标准、指南,还将印发技术操作规范、质量控制标准等文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康复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文件的要求加强机构建设,确保服务的基础质量,并尽快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三,加快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着眼学科长远发展。 “十二五”期间,卫生部也将逐步建立康复专业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康复治疗师培训工作。各省也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康复治疗师培训计划,依托省内康复医疗机构逐级开展培训,争取到2015年底完成全国所有在岗康复治疗师的培训。

  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同志主持会议并就“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卫生局主管厅局长、医政处处长,部机关有关司局、有关部门、部直属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大学医管处处长、医院院长,康复医学相关学协会等260余人参加了会议。